小说主人公是卫尧白痴的小说叫做《攻城掠妻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薇沫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薇,听说妈妈生我的时候我老爸在外出任务还没赶到医院,所以老爸给我取名叫采薇,意在思念。故事的开头要追溯到十年之前,在我还是一个嫩嫩的小萝莉的时候。十六岁时,因为妈妈工作的原因,我们一直生活在L市,直...
精彩章节试读:
,除了来考试的也没有多少人,我今年九月就要考进一中的高中部了,一想到很快就可以在这里学习,心里还是有些小激动。顺着石子路绕着校园走了一圈,印象最深的还是校园西侧的一处光荣榜,那上面是每个年级的优秀学生,有年级第一,有竞赛取得了优秀名次的,还有一处告示栏,则是每年高考金榜提名的毕业学生。他们已经成为这个学校里光荣的历史,母校的骄傲,如果有一天,我林采薇的名字也可以留在这里,那该有多好?
我盯着那些泛黄的照片,却奇异地发现照片里的人渐渐变成了他的样子:黑亮的眼睛,深邃看不到底;较高的发际线,一看就很聪明的额头;时刻洋溢在他嘴边的自信的微笑,双手环在胸前,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,仿佛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得倒他。不过,我心想,这个世上,的确还没有事可以难得住他。
这么想着,我惊讶地看到照片里的他调皮地冲我眨了眨眼睛,他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,用那种温暖的目光深深凝望,就像太阳一样散发着热意。
我呆呆地看着他从照片里走出来,单手狠狠把我扣在他的胸前,听见他在耳旁轻声说:
“薇薇……我好想你。”
……
“薇薇?薇薇?……你怎么了?”
画面如同被时光扭曲了一般,它带着我的记忆不断穿梭在时空的缝隙之中,我身边的人来来去去,我身边的物增增减减。
时光往替,岁月轮回,当时间的脚步驻足在十年之后,我回过神,身边的同事白菲菲一脸茫然地看着我,四周是振聋发聩的掌声,手中是摇晃欲醉的红酒杯,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,我站在觥筹交错的舞台之下,仰望着舞台上那个侃侃而谈,运筹帷幄的男人,深深地吐了一口气。
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。我坚信,华创与EMT公司此次的合作一定成为IT行业的又一次阶跃性里程碑!”
他眉目间张扬的自信,手腕间谈笑风生,一如当年那个俯身在课桌上调侃我的卫尧。可是,我知道,这整整十年的岁月,是我们改变了彼此,也是我们转换了时间。
分开已经两年了,任时光流散,岁月更迭。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,不会再有交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