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门小说《獒》由华文庸所编写的出版--出版类小说,故事中的主角是“我”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,触摸可能带电的物体时,要掌心向上,用指背去触碰,因为人的神经在受到刺激的时候会自然地紧缩,如果你掌心向下的话,就会被带电体牢牢地抓住,而掌心向上,则可以迅速地缩回。感谢那个我已经忘记了姓名的物理老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一想到这些,我就感到有点恐怖,大黑在我的面前,仿佛成了一位世外高人,而我就是那个鬼鬼崇崇的偷袭者。
格桑用藏话说:摸吧,有阿爸在,大黑不会咬人的。
多吉大叔却笑着翻译成:格桑说,敢摸大黑的战士,才是他敬佩的。
为了不让格桑失望,我小心地凑过去,大黑看到我向她靠近,龇了龇牙,向我**。
上学的时候,物理老师说,触摸可能带电的物体时,要掌心向上,用指背去触碰,因为人的神经在受到刺激的时候会自然地紧缩,如果你掌心向下的话,就会被带电体牢牢地抓住,而掌心向上,则可以迅速地缩回。
感谢那个我已经忘记了姓名的物理老师,这个时候,我伸出了自己的右手,手指微曲,掌心向上。
突然,多吉大叔一把抓住了我的手,把我的手掌反了过来,他的手是那样的粗壮有力,带着藏族人民纯朴而敦实的体温。
我的脸一下子红了,格桑瞪大了眼睛看着我,他有些不太相信,我会作出这样的举动,在他的眼里,兵哥哥是世界最厉害最所向无惧的人,比狼还凶狠的坏人都敢打,还有什么不敢的呢?可是我的这种做法却刺伤了他的心!
我鼓足了勇气,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大黑颈背上的毛。
第一次真正触摸到獒的毛,感觉是那样的奇妙,尤其是像大黑这样高傲的獒,我觉得大黑在獒的家族中一定具有着皇族的血统,她既使不吼叫,就那样静静地站着,也能让观赏者从心底油然而生一种崇拜的敬意。
大黑开始冲我龇牙,鼻子上的皮毛皱了起来,目光中充满了敌意。
獒,只对自己第一个主人忠心,在主人的面前极其温顺,但是,却对任何一个陌生人充满着随时进行攻击的敌意。
在多吉大叔的呼喝声中,大黑还在坚持不懈地冲我龇牙,她很不满,在她的眼中,我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角色,怎么也配抚摸她的毛?这无疑于是触犯了獒族中的法例。
大黑一下子站了起来,她弓了弓背,用力地把头一甩,然后又坐下来。
她还在龇牙,而且伸了伸硕大的脑袋,把宽大的嘴巴凑到我鼻子跟前,一股凶野的獒的气味从她的口腔中喷出,混着热浪喷了我满脸